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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三表勾稽关系

发布日期:2020-03-29 17:18:05 【关闭】
摘要:
一、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
  二、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三、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四、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五、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者勾稽关系

三者之间的钩稽关系有:

(1)损益表及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

(2)资产负债表中现金及其等价物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之差=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其等价物净增加

(3)利润表中的净销货额-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票据)增加额+预收账款增加额=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资产负债表中除现金及其等价物之外的其他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增加(减少)额=现金流量表中各相关项目的减少(增加)额。

  • 一、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

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分别与其附表、附注、补充资料等相互勾稽等。在会计报表基本勾稽关系中,前三项勾稽关系,分别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平衡关系,一般没有问题。但是从调查程序上还是应予以必要的关注。

  • 二、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勾稽关系。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 三、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合理。一般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17%)+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1+17%)+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

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 四、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是什么?

1、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2、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 五、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 六、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 七、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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